@司法考试@法考@2020法考上期谜底:1.BC 参考剖析: A项:《民诉解释》第257划定:“下列案件,不适用浅易法式:(一)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二)发回重审的;(三)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四)适用审判监视法式的;(五)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六)第三人起诉请求改变或者打消生效讯断、裁定、调整书的;(七)其他不宜适用浅易法式的案件。”《民诉解释》第264条第2款划定:“本解释第二百五十七条划定的案件,当事人约定适用浅易法式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所以,A项说法错误。B项:《民诉解释》第39条第2款划定:“人民法院发回重审或者按第一审法式再审的案件,当事人提出统领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审查。
所以,B项说法正确。CD项:《民诉解释》第232条划定:“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说竣事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在一审法庭辩说终结前,原告可以增加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提出反诉。
所以,C项说法正确,D项说法错误。综上所述,本题的正确谜底为BC项。关联考点:反诉的独立性 不得适用浅易法式审理的案件2.ABD参考剖析:(1)《条约法》第80条第1款划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第84条划定,“债务人将条约的义务全部或者部门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本题中,甲、乙、丙之间的三方约定,实质上是乙将其对丙的债权转让给甲,同时乙对甲的债务由丙来负担。
因三方当事人均到场,因此债权让与、债务负担均发生效力。(2)《条约法》第82条划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因此,乙对丙的债权转让后,债务人丙有权向甲主张其对原债权人乙的抗辩权,故A选项正确。(3)《条约法》第85条划定,“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
”因此,丙负担乙的债务后,新债务人丙可以向甲主张原债务人乙对甲享有的抗辩权,故B选项正确。(4)基于三方协议,乙对甲的债务已因免责债务负担的建立而免去乙的责任。当丙差池甲清偿时,甲无权要求乙清偿,故C选项错误。(5)因免责债务负担后,乙并非甲的债务人,其对甲清偿,组成代为清偿,得依据不妥得利划定向新的债务人丙举行追偿。
故D选项正确。综上所述,本题的正确谜底为ABD。关联考点:债的移转3.BCD参考剖析:①《婚姻法》第11条划定:“因胁迫完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挂号机关某人民法院请求打消该婚姻。
受胁迫的一方打消婚姻的请求,应当自完婚挂号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打消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本题中,甲因受威胁而与乙完婚,因此其可以向人民法院或婚姻挂号机关请求打消该婚姻。故A项正确。《婚姻法》第32条划定:“男女一方要求仳离的,可由有关部门举行调整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仳离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仳离案件,应当举行调整;如情感确已破裂,调整无效,应准予仳离。有下列情形之一,调整无效的,应准予仳离:(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荼毒、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钱、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情感反面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伉俪情感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仳离诉讼的,应准予仳离。”据此,甲起诉仳离的原因应当是情感破裂而非没有情感基础,B项错误②《婚姻法》第10条划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克制完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完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这里划定的无效婚姻的法定事由是全面枚举,当事人以婚姻法第10条划定以外的情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讯断驳回当事人的申请(《婚姻法解释(三)》第1条第1款)。本题中,当事人并不存在婚姻无效的情形,故C选项错误。③乙虽谈天时秘密将甲裸聊的镜头复制生存,但并未予以公然,并未侵害甲的隐私权。
故D选项错误。综上所述,本题的正确谜底为B、C、D。关联考点:可打消的婚姻4.ABCD参考剖析:本题涉及民事权利的基本原理,凭据权利的性质,民事权利可分为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和形成权。
①本题A项中,乙基于有效的乞贷条约享有请求乞贷人定期还款的权利,该权利性质上属于请求权,仅对特定的人(乞贷人)发生效力,不具有排他性,因此当选。②B项中,丙、丁关于“丙不在丁修建的某楼前制作高于该楼的修建”约定使得丁取得使用丙不动产以提高其不动产效益的地役权。凭据《物权法》第156条划定,“地役权人有权根据条约约定,使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第158条划定,“地役权自地役权条约生效时设立。
当事人要求挂号的,可以向挂号机构申请地役权挂号;未经挂号,不得反抗善意第三人。”本项中,虽丙、丁签订的地役权条约未经挂号,但并不影响有效地役标的设立。
丁的地役权在性质上属于用益物权,具有支配性和排他性。不外,因该地役权未经挂号,丁不得以该权利反抗善意第三人。例如B项中,如果丙将不动产权利转让于甲,且未见告其该协议事项,甲在该土地上修建高楼时,丁不得以地役权反抗。若甲已知该地役权存在之情事,则丁得以地役权予以反抗。
③C项中,凭据《担保法》第17条第2款划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条约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产业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推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负担保证责任。”本项中,基于保证条约,债权人有权请求保证人推行保证债务,但一般保证人依法享有先诉抗辩权,即债权人未对主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得以此为由拒绝推行保证债务,该权利在性质上属于抗辩权。
④D项涉及的是债权人的打消权。凭据《条约法》第74条划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产业,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打消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显着不合理的低价转让产业,对债权人造成损害,而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打消债务人的行为。
”第75条划定,“打消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打消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打消权的,该打消权消灭。”此处期限的划定为稳定期间,性质上并不属于诉讼时效,故D项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的正确谜底为ABCD。关联考点:民事权利的分类 5.BC参考剖析:①《担保法》第6条划定,“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推行债务时,保证人根据约定推行债务或者负担责任的行为。”凭据执法划定,保证可以基于保证条约而发生,也可以基于保证人单方出具的担保书而建立,但需要保证人有负担保证责任的意思。
②A选项中,甲公司答应将“努力督促乙公司还款,努力将丙公司的损失降到最低”,性质上属于慰藉函,不具有负担保证责任的意思。所谓慰藉函,指发函人给债权人的一种书面陈述,讲明当事人对债务人清偿债务负担道义上的义务,或督促债务人清偿债务等。故A选项不妥选。
③《担保法解释》第22条划定,“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出具担保书,债权人接受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条约建立。”B选项中,甲公司的答应具有对债务人推行债务负担保证责任的意思,组成保证,故当选。④《担保法解释》第22条划定,“保证人对债务人的注册资金提供保证的,债务人的实际投资与注册资金不符,或者抽逃转移注册资金的,保证人在注册资金不足或者抽逃转移注册资金的规模内负担连带保证责任。
”故C选项中,甲公司对于债务人缴足注册资本举行保证,对资金出资不实的部门负担保证责任,故当选。⑤D选项中,甲公司虽答应:“指定乙公司与丙公司签订保证条约”,保证人应当为乙公司。基于条约的相对性,甲公司无须负担保证责任。
故不妥选。综上所述,本题的正确谜底为BC。
关联考点:保证条约的建立 多项选择题1、 下列哪些情形下权利人可以行使留置权?A张某为王某送货,约定货物送到后一周内支付运费。张某在货物运到后连忙要求王某支付运费被拒绝,张某可留置部门货物B刘某把衡宇租给方某,方某退租搬离时尚有部门租金未付,刘某可留置方某部门家具C何某将丁某的行李存放在火车站小件寄存处,后丁某取行李时认为寄存费过高而拒绝支付,寄存处可留置该行李D甲公司加工乙公司的机械零件,约定先付费后加工。付费和加工均已完成,但乙公司尚欠甲公司乞贷,甲公司可留置机械零件2、 某省发现有大米被镉污染的情况,立刻部署各地建立团结执法组,彻查市场中的大米及米制品。
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大米、米制品的质量宁静治理须以《食品宁静法》为依据B应依照《食品宁静法》有关划定宣布大米、米制品宁静有关信息C县有关部门进入某米粉加工厂检查时,该厂不得以商业秘密为由予以拒绝D虽已组成重大食品宁静事故,但影响仅限于该省,可由省卫生行政部门宣布有关食品宁静信息3、 2014年7月1日,甲公司、乙公司和张某签订了《小我私家最高额抵押协议》,张某将其衡宇抵押给乙公司,担保甲公司在一周前所欠乙公司货款300万元,最高债权额400万元,并管理了最高额抵押挂号,债权确定期间为2014年7月2日到2015年7月1日。债权确定期间内,甲公司因从乙公司分批次进货,又欠乙公司100万元。甲公司未还款。
关于有抵押担保的债权额和抵押权期间,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债权额为100万元B债权额为400万元C抵押权期间为1年D抵押权期间为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4、 龙前铭申请执行郝辉损害赔偿一案,法院查扣了郝辉名下的一辆汽车。查扣后,郝辉的两个哥哥向法院主张该车系三兄弟共有。
法院经审查,确认该汽车为三兄弟共有。关于该配合产业的执行,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因涉及案外第三人的产业,法院应裁定中止对该产业的执行B法院可查扣该共有产业C共有人可对该共有产业协议支解,经债权人同意有效D龙前铭可对该共有产业提起析产诉讼5、 某衡宇挂号簿上所有权人为甲,但乙认为该衡宇应当归己所有,遂申请仲裁。
仲裁裁决争议衡宇归乙所有,但裁决书生效后甲、乙未管理变换挂号手续。一月后,乙将该衡宇抵押给丙银行,签订了书面条约,但未管理抵押挂号。
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衡宇应归甲所有B衡宇应归乙所有C抵押条约有效D抵押权未建立谜底会在今天下午宣布!想相识厚大课程 的可以私信我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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